港澳委员出席云南两会 聚焦口岸建设与人才交流******
中新社昆明1月12日电(记者 韩帅南)“在两会上了解到云南近年来的跨越式发展,让我十分振奋。”在云南省两会召开期间,来自香港的云南省政协委员、世界华商组织联盟执行长任晖如是说。
10日,云南省进入两会时间。在三年“云端”履职后,数位在港澳工作生活的云南省政协委员再次来滇参会,积极为云南的口岸建设、云品出滇、人才交流等方面建言献策。
云南省政协委员、香港金源恒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哲猛今年带来了关于促进云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提案,建议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地理环境优势,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模式生产出优质中药材,并与港澳进行中药材产业的深度合作交流,共同促进中药产业发展,让“云药”走向世界。
“过去三年我一直持续关注云南的发展,也曾多次带香港、澳门人士到云南考察。”云南省政协委员、香港广昌隆(1978)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喜润表示,他在从事出口贸易过程中,感受到云南仍有部分地区交通不够便利,导致运输成本提高。他建议云南继续加强交通建设,并强化口岸的建设利用,提升开放能级。
2022年,云南创新实施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使昆明成为中国唯一拥有边境口岸的省会。这成为云南省政协委员、澳门邦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林红伶的关注重点。“云南可以借鉴澳门拱北口岸的经验,加大对磨憨口岸的政策支持,将磨憨口岸打造为口岸建设的标杆。”
任晖就促进滇港澳及国际人才交流提出建议,希望建立“滇港澳高校合作体”,推进滇港澳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联合培训师资、联合开展教育创新和科技研究,进一步增强云南对人才的吸引力,积极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
在分组讨论中,云南省政协委员、香港百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冬海提议,本届港澳界别委员发挥各自所长和优势,集体提交一份高质量提案,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该提议得到在场港澳委员认可,以“云品出滇”“乡村振兴”等为提案方向展开热烈讨论。(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